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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陈岚被判向眼癌去世女童母亲道歉 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时间:2019-12-07 16: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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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上一条“陈岚被判向眼癌去世女童母亲道歉”的热搜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有对当年事件的了解者,也有如小编一样才知道这件事情的网友。网友们对这件事情议论纷纷,甚至有部分意见不同想法不同的网友开始了争执,你一言我一语,倒是让想了解这事的网友们不明白这件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前提,小编不是谁的粉!以下的内容都来源于粉丝的透露和相关资料)

这件事情大致要追究到去年的4月份开始“微博大V”、知名公益人士陈岚在其微博发布“3岁女婴王凤雅疑似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等言论。王凤雅家人认为陈岚的不实言论和诱导性描述,误导网友对其家人造成谩骂、侮辱,甚至让王凤雅的母亲患上重度抑郁症。此后,王凤雅家人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陈岚告上法庭。

对于这件事,有一方的网友称:陈岚确实应该对于自己的言论道歉赔偿,但是当时水滴筹3.8万元,大部分都没有花在孩子的治疗上,光奶粉钱就用了1万1,费用还包括家人的衣食住行。孩子最后在乡镇医院只挂点滴,去世的那段时间连止疼药都没让孩子用。还有网友称当时王家的儿子攒钱准备结婚,花了19万买了车。虽然说是亲属,没有一定要借钱的道理,但是难免感觉有点冷漠。另一方网友称:陈岚本来就是一个有前科的女人,之前已经有好几次这样的事件,站在道德的最高点,将别人推入深渊,她要道歉的人太多了天津小海博、江歌妈妈等等,无肛女婴的事情让很多人都知道她作秀的套路,让人很反感。对于3岁女婴王凤雅的事情他们相信法院的判决,而且原告出示了医院费用清单和剩余款项。

当一个说:王凤雅家属不能提供一张完整的化疗单据,一直是“各地医院一日游”,从未给孩子提供过有效的治疗,“在镇卫生院打点滴、喂水喂食,算是有效的治疗吗?”另外一个则称:凤雅在底被确诊为眼母细胞瘤时,家里无钱做化疗,只能进行保守治疗;等到4月爱心人士、公益机构介入时,孩子病情已到晚期,没有医院愿意收治。之所以未进行化疗,是因为筹款始终不足,做一次化疗要2万元,并且需要先交2万元押金,即初次化疗需要4万元。但他们最终只筹得3.8万余元。家属反问“一个河南农村家庭,在他们的能力、视野范围内,已经是竭尽全力。难道一定要按照陈岚和所谓公益人士的要求,到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看病,才算是进行了治疗吗?”

是非对错,让人捉摸不透,网友说的话哪些是事实真相,小编也不得而知,这事是否内有隐情也无从了解,希望法院能做出最好的裁决。同时也希望这件事情的起源——网络言论,能够更加引起大众重视。网络是一个开放地,也是一个自有场所,但是希望每一个人也能为自己的言论负起责任。(PS:还有了解这个事件的网友么?)

12月2日下午,眼癌去世女童家属起诉微博大V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据悉,法院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王太友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芹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图片均来自微博,来源见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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