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健康,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抑郁症健康 >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内容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范文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内容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范文

时间:2020-01-11 16:44:30

相关推荐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职业病危害的应急救援工作所制定的管理制度。这个制度通常包括应急救援的流程、应急设施和设备的配置、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职责等方面的内容。它的主要目的是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员工身体造成的伤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下是有关于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5.4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全环保办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购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7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训公司安全环保办,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7.2应急救援

7.2.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7.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7.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7.2.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7.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7.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3.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7.4应急物资管理

7.4.1公司在浸出车间东临设有应急物资,内设有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剂回收设,并设有专人管理。

7.4.2公司配备气体检测仪、呼救器等个体防护设施,以确

保作业场所实时检测,并定期测试,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7.4.3浸出车间装有溶剂泄露报警装置、防护风机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8.监督与处罚

8.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2安全办监督车间对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保养监督,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3安全环保办,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9.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2

1概述

1.1监测目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系统地收集、汇总、分析、解释并评价有毒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的信息,为职业病防治计划执行过程提供有用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评价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重要依据,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信息服务。

1.2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技术标准是制定本监测方案的依据。

1.3适用范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防疫站,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等均适用本方案。

2监测类型

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2.2全国常规监测

2.3主动监测

3监测对象

3.1监测对象

为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劳动者。农药中毒病例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而引起中毒的患者和由于误服、有意接触农药的患者(不包括食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

3.2监测点

依据不同的监测类型确定监测点

3.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首诊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

3.2.2常规监测的法定监测点

凡符合《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患者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法定职业病常规监测点,或称责任报告单位。

3.2.3主动监测

主动监测是为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需求,根据历年报告的职业病发病信息,而确定优先、重点的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目标人群,为掌握危害较严重的职业病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抽样选择监测点而开展的一类监测。

①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点是依法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理化实验室,该实验室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技术质量考核的;

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监测,是以确定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不同的地区、行业、企业规模进行抽样确定的监测点;

③农药中毒监测点,是在全国使用农药量较大的15个省采用分层抽样原则选取的监测点。

3.3监测项目

3.3.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三类: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要求,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和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进行实时报告和信息监测。该事件属地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应在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后2周内填报《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同时进行个案病例网上直报,纳入常规急性职业病监测信息月统计汇总。

3.3.2常规监测

3.3.2.1疾病监测

①职业病监测

以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80号)为准。属于本监测范围的.职

业病病种共9类102种(不包括放射性疾病和电光性眼炎)。

②农药中毒监测

3.3.2.2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

3.3.2.3作业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的监测

3.3.3主动监测

在监测点对作业人群的劳动条件、健康监护(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有害因素和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等信息进行连续、系统的监测,收集、汇总、分析、管理和评价,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优先确定的职业病有害因素:粉尘类包括矽尘、煤尘,化学物质类包括铅、苯、锰、一氧化碳、硫化氢,物理因素包括噪声。具体内容见相关监测方案。

4报告原则

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报告、审核、汇总、分析的原则(不包括主动监测,下同)。

4.1报告单位

常规监测的各类监测点(见本方案3.2.2)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的各级机构,都是责任报告单位。

4.1.1急性职业病(主要是急性职业中毒)和急性农药中毒由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填报《职业病报告卡》(限于急性职业病内容)和(或)《农药中毒报告卡》。

4.1.2依法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填报《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和(或)《农药中毒报告卡》。

4.1.3各类职业病死亡病例由出具死亡证明的医疗单位报告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包括在医院外的死亡病例)向属地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报告,由后者填写相应报告卡上报。

4.1.4依法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填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以厂为统计单位)。

4.1.5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填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以厂为统计单位)。

4.2报告方式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组成部分,依托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各类责任报告单位(监测点)为直报口,实行一次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确认的分级管理制度。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按各类报告卡的报告时限要求,把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代其进行网络直报。农药中毒报告依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监测网。对各接口授权确定资格,进行网络直报。

4.3报告流程(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流程示意图)

示意图中职业卫生个案卡包括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卡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包括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

4.4报告时限和报告内容

各类职业病病例(包括农药中毒病例)均在确诊后15天之内进行网上直报(不包括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本监测信息报告的三种时限,系指各级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机构进行最后确认和汇总分析的时限。

4.4.1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实行实时报告。

4.4.2急性职业病实行月汇总和零报告:

急性职业病实行月汇总制度(包括重、特大事故的个案病例),如该月内无急性职业病发生,应进行零报告。

4.4.3各类慢性职业病和农药中毒病例等实行半年汇总:

包括《职业病报告卡》(不包括急性职业病)、《尘肺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卡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分三类,一是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二是全国常规监测、三是主动监测。常规监测是进行职业病及其相关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与上报。常规监测报告包括6张报告卡:即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凡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在我国境内参与职业病防治活动的机构、组织,均为法定报告人,应承担监测信息报告的责任。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卡适用于我国领域内在职业活动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所有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外国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港澳台资企业(简称用人单位)。所有报告卡由各级各类责任报告单位进行网上直报,经所在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机构统一审核、确认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论隶属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均由所在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机构负责统一审核、确认上报。职业病及其相关信息报告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统计报告的职业病应符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所列的职业病病种(详见参考资料4、6—职业病目录)。为了避免重复报告,涉及放射工作单位的有关监测报告内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放射工作场所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归口放射卫生相应的报告卡统一上报。报告卡均须经责任报告单位盖章、责任报告人签章和填写报告日期后生效。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3

1目的

1.1为了控制、预防和消灭我矿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

2.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职业禁忌症:是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或者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3职责

3.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3.2安全管理科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措施。

3.3人力资源科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并负责职业病患者统计、报告、档案管理工作。

3.4教育培训科负责全矿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3.5各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设备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放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6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的权利。

4一般规定

4.1人力资源科、工会、安全管理科、教育培训科、各基层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训。

4.2人力资源科认真组织,各单位积极协助,每位员工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4.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病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于禁忌相关的工作。

4.4通风区定期对矿井粉尘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安全管理科。

5职业病管理

5.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安全管理科,由安全科报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由集团公司指定医院组织诊断鉴定。

5.2安全管理科接到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鉴定结论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4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内部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二、职责

1、通防科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三、规程

1、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3、本矿供应科(采购)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各使用单位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4、工区职工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使用单位应每月进行一次以上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还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5、组织对职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6、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5

1、职业病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须配备的,带有防护功能的用品。

2、接触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员都应按时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3、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不同工种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需要制定《职工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发放标准给员工配备合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1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2不得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4.3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限期,或逾期不发放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4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发给相同的职业防护用品。从事多工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5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视其经常或主要参加劳动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6新增加工种或个别需变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标准时,由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另行发放。

4.7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的.,应视为违章作业。

5、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与发放工作。

5.1办公室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

5.2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和使用部门都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台帐,防护用品的去向、数量、时间均应详细登记。

5.3员工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三个月及以上者停发或顺延劳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属按月发放的小型防护用品,员工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及以上者停发当月防护用品。

5.4因工作需要改变工种的人员,从调动工作次月起按新工种发放职业病保护用品。新旧工种职业病防护用品相同部分,期限合并计算,新工种没有的已发放的职业病防护用应予收回。

5.5故意损坏职业病防护用品者,由个人原价赔偿。

5.6计划外职业病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申请,报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发放。

5.7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公司时,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时间尚不到规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价处理。

6、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维修等记录要建档保存。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6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1.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1.7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86

明确职责,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到有组织的应急,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将事故损失和对社会的危害减至最小。

4主要事故类型、危害因素分析和应急救援措施

4.1.1事故类型: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事故。

4.1.2危害因素分析:

a)煤气泄漏,一氧化碳中毒;

b)煤气着火烧伤;

c)爆炸造成物体坠落砸伤、煤气管网和储存设备设施损坏及其他二次伤害。

4.1.3应急救援措施:

4.1.3.1煤气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a)发生煤气大量泄漏、着火、爆炸、中毒等事故时,发生事故区域的岗位人员立即汇报生产科调度室和车间负责人,发生着火事故岗位人员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警,报出着火地点、着火介质、火势情况等,同时迅速汇报生产科调度室和车间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到现场灭火,并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到现场灭火。

b)调度室接到煤气事故的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如:设置安全标识牌、警戒线,煤气事故现场的紧急疏散等等。并根据现场煤气事故的严重程度,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科室/车间,联系、协调,对现场进行戒严和救护。

c)生产科长立即组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

d)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由武保科负责协调组织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氧气或空气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e)煤气大面积泄漏时,应立即设立警戒范围,所有人员依据“逆风(煤气)而逃的原则,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防止中毒人员扩大。

f)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不得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4.1.3.2煤气泄漏的应急处理

a)燃气区域内发现煤气泄漏后,岗位人员应立即向燃气调度室汇报。

b)燃气调度室接到煤气泄漏的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根据现场煤气泄漏的严重程度,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科室/车间,联系、协调,对现场进行戒严和救护。

c)相关科室/车间在接到调度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由生产科、机动科、安环科、武保科和相关车间共同协商处理煤气漏点的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用最短的时间予以恢复,减少对生产造成的损失。同时,把因煤气泄漏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到最低。

d)少量的煤气泄漏,进行修理时可以采用堵缝(用堵漏胶剂、木塞)或者打补的方法来实现;如果是为螺栓打补而钻孔,可以采用手动钻或压缩空气钻床;如果补丁需要焊接,那么在焊补前必须设法阻止漏气。

大量煤气泄漏且修理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应预先分步详细讨论并制定缜密方案,采取停煤气处理后进行整体包焊或设计制作煤气堵漏专用夹具进行整体包扎的方法。

e)在进行上述修理操作前,必须对泄漏部位进行检查确认,一般采取用铜制或木质工具轻敲的办法,查看泄漏点的形状和大小,检查泄漏部位(设备外壳或者管壁)是否适合于不停产焊补和粘接,检查人应富有实践经验并必须佩戴呼吸器或其他防毒器具。

f)如果堵漏工作需要停煤气方可进行,生产科应根据煤气泄漏区域、管线、设备的损坏程度,根据实际情况和制定的堵漏方案联系协调该管线系统的停运工作,并组织实施煤气处理、置换方案。

g)发生煤气泄漏后,由到场的行政级别最高者现场指挥,由安环处煤气防护站和厂安环科取煤气泄漏区域周围空间空气样做co含量分析,根据测定的co含量结果,当co含量超过50mg/m3(40ppm)时,需厂武保科与公安处一起进行人员的疏散或戒严,由厂安环科、办公室协助险区内人员的撤离、布岗,疏通抢险通道。

h)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工作按照如下标准进行:

在煤气场所工作的安全许可时间:

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co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co含量不超过100mg/m3(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

co含量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5-20分钟。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i)带煤气作业的要求:

带煤气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并有本厂专人监护。按照煤气场所工作的`安全标准,靠近煤气泄漏部位或进行带煤气操作的人员必须佩戴呼吸器(如:氧气、空气呼吸器)或其他防毒器具,负责监护的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煤气泄漏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进行警戒,距煤气泄漏现场40m内,禁止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降温器材(如黄泥、湿麻袋等),有风力吹向的下风侧,应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禁区范围。与带煤气堵漏工作无关的人员必须离开现场40m外。

带煤气作业所采用的工具必须是不发火星的工具,如:木质、铜制工具或涂有一厚层润滑油、甘油的钢制工具。

带煤气作业不宜在雷、雨天气、低气压、雾天进行。

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不得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建、构筑物内进行煤气作业,如需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精神不佳,身体不好,不懂煤气知识,技术不熟练者不得参加带煤气操作。

带煤气作业不准穿钉子鞋,携带火种、打火机等引火物品。

进行带煤气作业时应对现场作业地点的平台、斜梯、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预先设置好安全逃生通道。

凡是在室内或设备内进行的带煤气作业,必须降低或维持压力,减少煤气泄漏量,尽最大努力减少co含量。室内带煤气作业应打开门窗使空气对流,所采用的排风设备必须为防爆型式,室内外严禁火源及高温。

4.1.3.3着火事故应急处理

a)发生煤气着火后,岗位人员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警,报出着火地点、着火介质、火势情况等,同时迅速汇报生产科调度室和车间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到现场灭火,并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到现场灭火。

b)如果煤气着火后伤及人身,生产科当班调度人员应迅速通知煤气防护站、医院、消防队及时赶扑现场救人。

c)事故现场由武保科负责配合消防队设立警戒线,由厂安环科、办公室协助险区内人员的撤离、步岗,疏通抢险通道。

d)由生产科长根据煤气着火的现场情况和施工抢险方案来决定是否需停煤气处理,并迅速做相应安排。

e)使用湿草(麻)袋、黄泥、专用灭火器灭火,涉及或危及电器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

f)若煤气着火导致设备烧红,应逐步喷水降温,切忌大量喷水骤然冷却,以防设备变形,加大恢复难度,遗留后患。

f)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低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阀门,以防回火爆炸。

h)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轻微着火可用湿麻袋或黄泥堵住火口灭火。

i)事故发生后,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安排专人控制操作。

j)未查明原因前,严禁送煤气恢复正常生产。

4.1.3.4煤气爆炸事故应急处理

a)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及相关单位,生产科长立即组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部分设施破坏,大量煤气泄漏可能发生煤气中毒,着火事故或产生二次爆炸,这时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如因爆炸引起着火应按着火应急处理,事故区域严禁通行,以防煤气中毒,如有人员煤气中毒时按煤气中毒组织处理。

b)事故现场由生产科长负责组织临时抢险指挥机构,由现场最高行政负责人担任指挥,指挥机构设在便于观察和指挥的安全区域,以调度室为信息枢纽,始终保持应急抢险内、外通信联系。

c)煤气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任务是救人,发生煤气爆炸后,发现人员应迅速拨打火警119,煤气防护站,医院,120前来救人。同时报告生产科调度室,并由生产科负责信息的传递。

d)事故现场由武保科负责配合消防队设立警戒线,由厂安环科、办公室协助险区内人员的撤离、布岗,疏通抢险通道。

e)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一般是煤气设备被炸损坏,冒煤气或冒出的煤气产生着火,因此煤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可能发生煤气中毒、着火事故,或者发生二次爆炸,所以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

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同时立即通知后续工序。并迅速充入氮气、蒸汽等惰性气体把煤气处理干净。

对出事地点严加警戒,绝对禁止通行。

在爆炸地点40m内禁止火源,以防事故的蔓延和重复发生,如果在风向的下风侧,范围应适当扩大和延长。

迅速查明爆炸原因,在未查明原因之前,绝不允许送煤气。

组织人员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f)根据煤气爆炸的现场情况,由机动科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车间商讨抢救和修复设备方案,生产科安排好生产协调工作,各部门共同协作,积极抢修,争取以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消除危险因素、降低环境污染。

g)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安排专人控制操作。

4.1.3.5煤气中毒的现场应急处理

a)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区域的有关人员,立即通知调度室及有关单位并进行现场急救(进入煤气区域,必须佩戴呼吸器,未有防护措施,严禁进入煤气泄漏区域、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b)值班调度接现场报告后,立即通知厂各相关科室和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同时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安环处煤气防护站和医院,报告事发现场详细地点、行车路线,快速抢救中毒人员。

c)生产科长到达现场后,立即成立临时性机构,指挥机构设在上风侧便于观察和指挥的安全区域,通讯联系以调度室为信息枢纽。

d)中毒区域岗位负责人清点本岗位人数。

e)现场指挥人员负责组织查明泄漏点及泄漏原因,并对泄漏点进行处理。

f)中毒人员的抢救:

设备泄漏,引起人员轻微煤气中毒

煤气岗位因设备泄漏,引发人员轻微煤气中毒,中毒者可自行或在他人帮助下先尽快离开室内到空气新鲜处,喝热浓茶,促进血液循环。或在他人护送下到煤气防护站或医院吸氧,消除症状。

在做好轻度中毒者保护性措施后,其他值班人员应迅速全开轴流风机,排空室内泄漏煤气,然后用便携式co报警仪确定煤气泄漏部位,通知本车间领导,由车间领导负责安排设备泄漏点的处理。

煤气容器设备内检修作业时人员轻微煤气中毒

轻度中毒者应在他人保护下撤出煤气容器设备,到空气新鲜处,或在他人护送下到煤气防护站或医院吸氧,消除症状。

在保护轻度中毒者撤出煤气容器设备的同时,其他参与作业的人员应同时撤出作业容器。由安全监护人员监测煤气容器内一氧化碳浓度,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处理和是否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重新投入作业。

作业现场发生人员中、重度煤气中毒

由作业现场安全员负责配合医院或煤气防护人员将中毒人员迅速脱离作业现场,至通风干燥处,由医院或煤气防护站工作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若因大量煤气泄漏引发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应急小组在指挥对中毒人员抢救的同时还应迅速指挥切断煤气来源,修复泄漏设备,尽可能减少泄漏煤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报告煤气防护站和医院赶到现场抢救。

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时,在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5.1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由厂长、副厂长、厂长助理,生产科、安环科、机动科、武保科、工会及办公室、相关车间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科调度室是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常设机构。

5.2指挥中心

厂生产调度室(视发生事故的地点及情况定)。

指挥小组组长:调度主任、生产科长(厂领导赶到现场后任组长)。

指挥中心电话:

5.3指挥人员

分管副厂长,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及救护。

办公电话:;手机:

生产科长(调度主任),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及协调。

办公电话:手机:

5.4相关部门:

5.4.1生产科:

5.4.1.1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机:

5.4.1.2职责:

a)负责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b)以调度室为信息枢纽,负责对内、对外联系,协调人员、车辆。

c)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

d)负责组织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恢复生产。

e)负责煤气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的演习及文件的修订。

5.4.2安环科:

5.4.2.1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机:

5.4.2.2职责:

a)负责组织对伤员进行急救。

b)负责组织协调煤气防护站对煤气中毒人员的现场抢救;配合医务部门将伤者送往医院。

c)负责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的演习及文件的修订。

5.4.3武保科:

5.4.3.1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机:

5.4.3.2职责:

a)发生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治安保卫协调管理工作。

b)负责消防着火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的演习及文件的修订。

5.4.4机动科:

5.4.4.2职责:

a)发生事故后,协助有关人员处理水、电、风、气。

b)负责组织人员查明设备、设施损坏情况,组织人员抢修,恢复生产条件。

c)负责相关材料、物资的协调。

5.4.5综合办公室:

5.4.5.1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机:

5.4.5.2职责: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计划的培训,必要时配合医务部门将伤者送往医院。

5.5应急服务部门及联系电话:

急救中心:120(社会)

火警:;119(社会)

报警服务:;110(社会)

生产部指挥中心:

安全环保处:(煤气防护站)

5.6应急救援组织:

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由生产科、安环科、武保科、机动科、办公室、车间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6.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汇报生产科调度,简要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着火类别和火势情况,生产科调度室立即向总调(如发生人员伤亡,并向安环处、医院报告;如发生煤气泄漏、人员中毒,并向安环处煤气救护站报告;如发生火灾,并向消防队报告)及相关领导、有关科室报告。

6.2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进行抢救工作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整个应急处理过程的有序进行;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事故现场不得清理。因抢险救护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记,移动前妥善保留影像资料。

6.3发生单位能够控制的事故时,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着火应急设备清单

8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

9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10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批准

如果觉得《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内容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范文》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