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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心理学与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爱情婚姻心理学的心得(二篇)

时间:2021-10-26 04: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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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婚姻心理学与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相知相爱,自愿结为夫妻,组建家庭,白头偕老,并约定于年月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为了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针对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婚前购买房屋状况

1.1甲乙双方为结婚居住需要,于年月日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约定购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市区路南、路西的小区幢层号房屋一套(下称“该房屋”),户型为:二室二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为办理过户手续的便捷,甲乙双方在购房时约定以甲方单方的名义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该套房屋首付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其中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甲乙双方约定,若婚后双方因法定或约定事由致使婚姻关系终止的,则上述房屋首付款中,各自支付的部分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归甲乙双方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对其主张所有权。

1.2自签订该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即年月日)起,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止,期间所偿还房贷为人民币元/每月,共计人民币(大写)(¥元)。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认定该项财产:

(1)为甲方单方支付,属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为乙方单方支付,属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3)为甲乙双方共同支付,属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其中甲方拥有比例为,乙方拥有比例为;

1.3自甲乙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该房屋的剩余房贷由双方共同偿还。

第二条甲乙双方其他婚前财产状况

2.1甲方婚前财产状况:

(1)房产:。

(2)存款:人民币元

(3)交通工具:。

(4)个人债务:。

(5)其他:。

2.2乙方婚前财产状况:

(1)房产:。

(2)存款:人民币元

(3)交通工具:。

(4)个人债务:。

(5)其他:。

2.3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第三条婚前财产权利归属

3.1本协议所列各项婚前个人财产、债务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归相应一方个人所有、承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另一方不得依据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对该部分财产主张共有或要求对方共同承担。

3.2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所涉及的房屋为甲乙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首付款以及婚前所偿还贷款部分,依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甲乙双方对相应份额拥有所有权。

3.3甲乙双方各自在婚前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归各自享有、承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另一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其他约定

4.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对本协议所约定内容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夫妻之间应当信任、忠诚、相互理解与关爱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4.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对于婚姻心理学与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男方:

先生

女方:

女士

双方均属独立自然人,完全具备民事活动能力,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此合约没有违背公民基本权利下而订定的,本意唯对婚姻爱情的未来表明态度作出承诺,就关于《婚姻之同意婚姻登记的婚姻合同(marriage pact)公约》,双方的婚姻合同是以结婚前后财产共有规定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大类别。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和平共同协定,双方在婚姻登记前,共同研究达成此《婚姻合同约定》,是对保护结婚前后男女双方的切身问题,而做出了具体的[婚姻约定],女方享有特殊的自由地位(自权人),继续拥有婚前婚后所取得的一切财产。双方于20__年5月28日签定以结婚协定、青春损失赔偿协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协定三个分类为中心的[婚姻协定]。

一.结婚协议

1.婚前男方要准备好基础住房、基本的生活用品,并提供生活开支。

2.男方不得干涉女方的人身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女方造成身、心、灵伤害,不得妨碍女方交朋结友及干预女方正常的工作,但女方不能[红杏出墙]。

3.男方的工资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交付给女方支配,男方不得违约,否则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婚后财产]不分割,全部归女方所有。

4.举行婚礼后双方都不准吸烟及暴饮酒。双方婚后要夫妻恩爱,互相理解、信任和尊重,永远不离不弃、谁也不准提离婚,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财产全部归对方所有。

5.若女方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而造成产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擅自另结新欢弃女方于不顾。否则,男方将所有婚前婚后的财产财物全部归于女方所有,不得异议。

6.若女方于男方前身故,而女方父母还在世,男方需代女方在其[有生之年]照顾双亲,并视同已亲,无愧于心善待女方的亲友,如视自己的亲友。

7.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 婚后男方得要做到对女方尊从三从(听从,服从,随从),四得(就得,忍得,舍得,做得)。并且努力做到《八荣八耻》:以关心老婆为荣,以忽视老婆为耻!以伺候老婆为荣,以麻烦老婆为耻!以赞美老婆为荣,以批评老婆为耻!以抢做家务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下班回家为荣,以夜不归宿为耻!以诚实专一为荣,以沾花惹草为耻!以遵守家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上缴工资为荣,以窝藏奖金为耻!

二.青春损失赔偿

双方自由恋爱数年,男方早已知女方的健康状况,若女方由于自身的健康状况等种种原因而不能生儿育女或不如男方所愿育男育女,男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借腹生子、休妻且擅自另结新欢,或搞[婚外情],或[包二奶]等,否则愿意放弃一切,若由此而引起争议或最终离婚,男方的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作为对女方的青春损失赔偿,男方不得异议。

三.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经过公证后产生法律效力。

1.婚前财产: 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女方婚前的所有财产与男方无关,但男方婚前所有财产、财物与女方共同享有;男方在婚前所签定的一切所有债权债务及任何税务税收等与女方无任何关系。

2.婚后财产:女方独立支配所赚取的所有财产,男方所经营的,赚取的或共同所赚取的所有财产等均与女方共同享有,但男方在婚后单方面(没有双方共同签订的任何约定/合同/债务等)或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签下的一切所有债权债务及任何税务税收等与女方无任何关系。

备注:根据民法典的[第17条规定],以下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专利权、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备注:

1.上面都是一般性规定,涉及到赠与和继承,又有例外。

2.赠与:按照《〈民法典〉解释二》第22条规定,夫妻结婚,如果是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按买房和结婚的时间先后不同,分两种情况处理。

2.1如果是婚前父母为购置婚房出资的,出的钱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是个人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是共同财产。

2.2如果父母是在婚后出钱给小夫妻买房的,这笔钱应当算作对夫妻两人的赠与,是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提出,只是送给自己的子女,那就算个人财产。

3.继承:父母死亡,子女会继承遗产。如果夫妻中,一方父母特别富裕,子女就能继承到巨额财产。但不管这些被继承的财产数字有多庞大,如果没有特别声明,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如果父母按照《〈民法典〉解释二》第22条有关赠与的规定,在生前公证立下遗嘱,特别提到在自己死后,把财产遗赠给子女一人,这样的财产,则只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个人财产婚后仍是个人财产: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结婚时间超过了8年,两人各自拥有的财产就会合二为一,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证明这是个人财产,不管结婚多少年,就仍是个人财产。

5.按揭婚后两人共付房屋按揭贷款,产权证上为女方姓名。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放弃一切,房屋产权归对方所有。

财产公证书是个固定证据: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的,就需要公证。

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传家宝之类的、电脑、家用电器、家具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均需要公证。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合同有效期为终身,是否续约要待来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约定受法律保护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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