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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靶向药物治疗 如何办理门特手续

时间:2021-02-14 06: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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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在办理了门诊特定病种后,可以按照比例报销!淮安市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1、《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申请登记表》或《新增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申请表》;

2、出院记录(小结);

3、检查报告单(近期);

4、门诊就医记录等。

(二)下列情况须另备资料:

1、支架植入术后,需提供附有材料条形编码的手术记录单;

2、本年度已享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或者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如若下一年度需延续放化疗或者内分泌治疗的,需携带《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年审备案表》。

(三)说明:

1、门诊特定项目(病种)患者门诊就医实行“定医疗机构、定诊疗范围、定费用限额”管理;

2、门诊特定项目(病种)起付标准为:精神类疾病300元,其他病种750元;

3、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肾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组织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支架术后抗凝治疗(一年)、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冠状动脉搭桥术后抗凝治疗(一年),轻型血友病、中(重)型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肝炎(含肝硬化)按月受理;

4、冠心病、高血压(很高危)、重度糖尿病、精神类疾病、帕金森病、恶性肿瘤术后、结核病,按年度受理。

5、常住淮安市内的参保人员,向定点医院医保处(科)提交申请,医院初审通过后提交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常住外地的参保人员,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四)应 用 文 件 及 条 款:

1、《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管理办法》(淮人社发【】283号)

2、《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管理的通知》(淮人社发【】206号)

(五)流程:

参保人员携病史资料至定点医院填表申报 定点医院初审 符合条件的报送至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通过享受待遇。

专家介绍:

汪为民:主任医师,博士,老年医学科副主任(主持工作),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第五期“333“人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现任中华中医药学会肺系病分会第二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中国医师协会中西医结合分会呼吸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中西医结合呼吸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肺康复专业委员会ICU肺康复专业学组”委员,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呼吸系统分会委员,淮安市中西医结合分会呼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曾参加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组织的“细菌真菌感染诊治培训项目”(培元计划)理论学习班及江苏省感控医师培训班,取得相应证书。主持江苏省科技厅及省中医药管理局课题各1项、主持淮安市科技局立项课题3项,以第二完成人参与省市级课题6项,获得淮安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发表SCI及核心期刊文章十余篇,2篇获得淮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从事临床工作二十余年,擅长内科常见疾病、老年综合征的防治,特别是呼吸系统常见病、疑难病的诊治及危重症抢救。

熟练掌握肺部肿瘤中西医结合诊治,根据肺癌病理分型情况及免疫功能,运用包括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中医药治疗在内的综合治疗方法,临床上取得不错的效果。

专家门诊时间:周一周三全天(老年呼吸专病门诊)

地点: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楼5号室,老年医学科,老年呼吸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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