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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力法则和《秘密》的理论其实不存在

时间:2020-11-07 02: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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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ecret》,中文名叫《秘密》,全书只阐述了一个成功的法则:吸引力法则。基本原理是这样的:人类所有的思维活动,都会产生某种特定的频率(脑电波),而这种频率就好比杜鹃用于求爱的信号、蝙蝠用来探路的超声波。它会吸引同样的频率,引发共振,从而将我们思维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任何事物吸引到我们的面前。因此,我们应该尽可能地摒弃一切负面的思维活动,每天只想着正面的、我们所期待的事物,这样最终我们才能走向成功。

据说,《秘密》一书及其同名影片(书和影片的内容是一样的)中的“秘密”,最早出现在公元前3000年的某块翡翠石版上,并且千百年来,一直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不外传,所有知道这个秘密并且运用这个秘密的人,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比如林肯、爱迪生、爱因斯坦…人类的好奇心驱使,使得这本书及其同名影片在美国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轰动,说从未有哪本励志方面的书、影片能够有这么大的影响。很多人看了书和影片之后,房子有了,车子有了,老婆有了,幸福也有了,绝症奇迹般地消失了。

且不说上述事情的水分有多少,我们仅仅来分析一下书中所提到的观点。

书中重点阐述的一个成功的方法就是,首先,我们应该去要求,比如,我要一辆法拉利。不,这样不行,要求不够明确。那好,我需要一辆法拉利599GTB,够明确了吧?当我们的要求明确之后,我们就应该相信自己已经拥有了它,将法拉利599GTB的图片贴在自己每天都能看到的地方,使劲阿Q!同时,当我们阿Q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接收这辆法拉利599GTB,并按照一定的规律去感受,比如每天3次,闭上你的眼睛,想象你已经坐在了法拉利599GTB里,手握方向盘…不仅仅是想象,我们的全身都必须动起来,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相信自己真的正在开着法拉利599GTB。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思维和活动才能向宇宙发出那种“我们已经拥有了法拉利599GTB”的特定频率,这样,宇宙才会在某个时间点将法拉利599GTB送到我们的面前。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作者的物理理论基础很扎实,确实,宇宙中的任何事物的任何活动,都会转化一种或多种能量(注意,我没有说“产生”),能量是不会凭空消失的,它只会由一种形式转化成另一种形式。同样,频率也是能量的一种表现形式,拥有同样频率的事物确实可以产生共振。OK,物理课就上到这里。

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把停放在千万里之外的那辆法拉利599GTB振到自己的面前呢?

当然,作者也提到,当我们有规律的去感受这种“感受”的时候,我们就会朝着这个目标前进,不断缩小与目标之间的距离,直到真正拥有。其实,作者要说的正是这个“当然”,可是她(是女的)偏要将“吸引力法则”强加于上,认为这是吸引力法则在起作用。

我非常赞同这个“当然”,同时,我也很佩服作者的知识“转化”能力,因为她只是将NLP、NAC所提倡的观点重新整合,用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以上只是阐述了房子、车子等是怎么来的,下面我们来说说绝症是如何消失的。

不可否认,这世上确实有很多人,得了绝症,医治无效,最后通过某种方法而奇迹般地康复了。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是信念的力量,是爱的力量,属于心理学范畴,作者也是这么说的,所以我们在学会爱的同时,应该学会如何去感恩,去感谢我们生命中所有的一切。作者说到这里我很赞同,可作者居然又将这种事情硬套到“吸引力法则”上,让我满地找眼镜!

另外,我想说的是,其实作者所说的这个方法,也就是上面所提到的“当然”,在《Getting things done》一书第三章“自然式计划法”中也提到,只不过 David Allen 的说法更为科学,David Allen 认为,当我们将注意力聚焦在某个事物上的时候,我们的大脑会时刻保持对与之相关的信息的收集,并自动处理这些信息,从而我们才会时不时的冒出一些非常好的主意。这时候,我又发现,David Allen 的这种观点,和石井裕之在《瞬间赢得信任的冷读术》中的观点不谋而合,石井裕之认为,人类的记忆是有选择性的,它只会选择记忆自己感兴趣的的事物。

《秘密》一书是栖息谷赠送给我的,在这里谢谢栖息谷,也推荐大家多多到栖息谷看看,我已经在栖息谷混了4年了,长期潜水,学到很多很多。前阵子浏览栖息谷的时候看到一个贴子,说只要发表评论就有机会获得此书,我大致看了一下书的简介,感觉实在没有什么新意(事实也确实如我所料),于是就写了几句,往后就忘记了。直到前几天有快递打电话给我,说我有快递,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是哪里来的快递,因为我前几天压根就没有快递,而且快递的地址居然写的是我一年前的住址,等到拿到手里才知道,我平生第一次中奖了!这不是我吸引来的,绝对不是。

我对《秘密》一书及其影片所采用的表现方式很不感冒,甚至有些反感。抄袭就抄袭嘛,还搞得那么一本正经、神秘兮兮的,想出名也不用拿这玩意儿来糊弄人啊!

其实我今天要表达的观点是,当某种思想只有一个人在倡导的时候,我们不应该立即否定,但是我们可以怀疑。可是,当完全不相及的人都在倡导的时候,而且还都是牛人,我们就应该去尝试,为什么不试试呢?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Friends》第一集里 Monica 和那个叫 Paul 的 Wine Guy 的对话:

P:um, I haven’t been able to, uh, perform…Sexually.

……

M:How long?

P:Two years.

虽然我没有 Paul 那么长的时间,可是想想我已经26了,还单身。按照《秘密》的原理,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性幻想,每天3次!可是我应该选谁作我的意淫对象呢?看什么看!再看我就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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