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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西欧日耳曼人有多“爱财” 为何会对财产占有如此“偏执”?

时间:2020-10-07 14: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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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代的西欧文明很大程度上受到罗马和日耳曼两种历史因素和思想文化的影响,其中尤其是日耳曼文明扮演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西欧封建经济统治的背景之下,中古时代西欧社会中人们的财产观大都来源于日耳曼人的历史和传统习惯。

而中古时期西欧日耳曼人形成的“重视个人事实上占有,双重所有权并存”的财产观念体系在西欧社会,甚至在整个中古时代都占据着统治性的地位。这种财产观念具有日耳曼特色的个人主义占有思想是说,关于财产的所有权,又或者说那时候还没有所有权这个概念,在财产上人们已经形成了强烈的个人占有的思想。

然而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实质上日耳曼人的所有权都不是罗马法意义上的所有权,而是一种“使用权”,是对所有权内容的一种分解,包括上级所有权和下级所有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日耳曼人的“双重所有权”。

上级所有权指的是人们拥有的对财产的管理、处分、经营等权力,而下级所有权指的是人们有对上级支付和使用财产等权力,相当于使用权。而我们要分析的是为什么在中古时代,西欧日耳曼人会形成这种“重视个人事实上占有,双重所有权并存”的一种财产观念呢?

一、古代日耳曼民族的“占有”的观念和历史传统

事实上,关于中古时期西欧社会中出现的财产“占有”观念,追溯其根源,这原本是日耳曼民族的传统,日耳曼民族在个人财产和权力上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观念。

他们认为每一件事物、财产都应该有其归属权,或者说所属权,他们认为是谁的东西就应该明确的标明,不能有抢夺偷盗等行为,否则就是犯法的,对日耳曼民族来说,他们为了维护自己对于财产和事物的占有权,甚至可以采取武力的方式。

而这里日耳曼民族的个人占有并不同于罗马法律中所表达的所有权,只是专属于这个民族的一种历史上形成的传统——个人主义。

而日耳曼民族的这种强烈的个人占有主义观念尤其明显的表现在中世纪时期封建社会土地占有上,封建时期社会中的土地分为自由土地、不自由土地和尚未开发的土地三种形式。

按照社会法律的规定,自由土地有其专属的主人,意思就是这些土地都已经有自己的主人,而非自由土地则与之相反,不在社会律法规定的范围之内,这一部分土地一般没有确定的人作为主人,而社会中尚未被开发的土地,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能属于社会中权力最高者,那就是国王所有。

按理来说,每一块土地都已经找到自己的主人和归属了,但是中世纪时期国家的律法和等级,使得“分封”作为一种奖励性的政治制度。

在社会等级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每一个区域的土地由社会中各级上层、下层贵族人士逐级分封,这原本是无可厚非的一项政治活动,但这也造成了有时候某一块土地甚至存在好几个主人,这就造成了许多难以预料的社会矛盾。

包括下层人民,他们为了一块土地可以做出许多难以预料的事情,而显然,愈演愈烈的社会矛盾只能使得人们对于个人土地的占有观念演变的更加强烈。

二、中古时期西欧封建社会经济:城市、庄园推动现代化的脚步

1.庄园和农业的发展:公社制度的形成

中古时期西欧封建社会中农业发展十分缓慢,甚至一度停滞不前,一直到公元10世纪左右,新的耕作制度和耕作方式、以及耕作工具都使得西欧社会农业开始恢复,重新发展。

而与此同时,考虑到西欧封建社会中仍旧存在大量的非自由土地,而这些土地大都是由庄园主把控的,封建庄园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大量的封建农民,被称为农奴。

而促使人们个人主义意识增强的根源,或者说是社会中形成的重视个人“事实上占有,双重所有权并存”的财产观念,以及社会中形成的公社制度,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庄园经济下的农奴们的“反抗”。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封建庄园的运营大都是以剥削为主的,其对象自然就是封建农民,这些农奴只“享有”对土地的耕种权,而这块土地区域要耕种什么、何时耕种、如何耕种等,包括土地的收益和培育,都是庄园主享有的权力,甚至封建主还派遣专门的管家来监督这些农奴耕作。

由此可见,这些农奴在封建庄园经济中的地位处于底层中的底层,而农奴的身份在社会中还是世代承袭的,但是对土地始终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和所有权,就连世代承袭的土地使用权也需要向封建庄园的领主交纳一定的税金。

但是封建农民并不是专门为了做奴隶而生的,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和生活,他们需要稳定的生活、薪酬甚至体面的社会地位,而封建领主一直持续不断的剥削和压迫使得农奴最终也有反抗的那一天。

封建领主的压迫和农奴的反抗持续分化和重塑着封建庄园经济下的庄园体制和制度,而这也使得农奴对于土地的个人意识越来越强烈,而公社制度的形成最终也推动着社会中人们对于财产,尤其是土地所有权的“偏执”的个人占有意识的加强。

2.中古时期西欧社会城市的兴起和城市经济的发展

在十四世纪以前,西欧社会一直处于分裂的状态之下,封建社会中有明确的等级和君臣制度,社会中的城市大都分布在贵族阶层占有的土地上,也就是说,这一时期的城市大都是被限制在贵族的统治之下的,而这样的状况显然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而这些城市领主的封建束缚不仅阻碍了城市的发展,甚至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这一时期许多城市们开始了追求自由的斗争,甚至不惜以武力斗争的方式夺取回城市的自由统治。

就西欧封建社会来说,长期以来,这些被限制政治、经济自由的城市一直在为了维护自身的安全和经济利益而斗争,后期才有余力来发展城市经济。

手工业风恢复、行业的兴建,使得原本被模糊的经济界限重新建立起来,尤其是行会的建立对于城市的发展起着更加显著的作用,不仅是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方面,在维护城市武装安全,给予城市主要经济来源等等。

而这些与此同时也加速了城市现代化的进程,这对于人们形成对个人财产的占有观念绝对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三、西欧封建文化:人们对宗教学说的厌恶和对丰富多彩的现世生活的向往

事实上,历史文献表明中世纪时期西欧封建社会发展十分缓慢,无论是从政治方面、经济层次,还是从宗教神学和思想文化方面,都无法反驳。

而在西欧封建社会中城市经济开始飞速发展之后,社会现代化进程开始确立并且开始加快,与此同时,西欧经济的复苏和繁荣为西欧思想文化的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这一时期社会中出现了许多不同种类的文学作品,无论是文学、艺术还是音乐角度,这一时期也是现在许多国家名牌大学创立起来的根源所在,可见这一时期西欧封建社会在经济的发展之下创造出了多么繁荣的局面。

但与此同时,宗教学说对于社会的影响和教皇的统治依然在西欧封建社会中占据着统治地位,而事实是,很明显西欧新兴的学校教育和各种学术文化思想的发展,给原本处于沉闷的宗教统治下的西欧社会一个新的冲击的发展。

而迅速发展的城市经济显然对于人们的思想起着更加明显的作用,尤其是在物质带来的新鲜文化和思想与社会中原本沉闷的宗教思想和文化的对比之下,使得人们对这些现世的新鲜的事物更加向往和崇拜。

这也促进着人们对于个人财产制度和观念的新的发展,人们对于财产的占有更加明确,对于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限更加清楚,也推动着这样的财产观念和体系在社会中进一步传播和发展。

四、结论

从以上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一种制度或者一种社会观念在社会中的形成和发展,其背后一定蕴含着十分复杂的因素,不仅是社会政治、经济、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各种制度、思想文化等等,甚至对某些特定的时代和角度来说,还有宗教因素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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