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健康,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抑郁症健康 > 【通知】关于开展度虎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的通知

【通知】关于开展度虎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的通知

时间:2022-07-16 00:32:48

相关推荐

关于开展度虎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的通知

一、鉴定时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与鉴定工作将于9月23日至9月27日 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3:30进行(逾期不参加鉴定视为自动放弃)二、鉴定对象 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破产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并患有指定慢性病的人员均可申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不在此次申请慢性病鉴定人员范围内。三、鉴定病种鉴定病种(18种)1.高血压(Ⅲ期以上)2.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3.房颤4.冠心病5.活动性结核病6.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8.糖尿病合并症9.严重精神障碍疾病10.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11.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12.慢性活动性肝炎13.重症肌无力(含运动神经元病)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各种恶性肿瘤16.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17.系统性红斑狼疮18.肝硬化失代偿期。四、鉴定所需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近两年与本人病情相关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住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近两年与本人病情相关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住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辅助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精神分裂症由监护人持患者本人近两年的住院病例进行鉴定。此外,市医保局提醒,申请人需按照病种名称办理申报,结合自身病情,酌情申报,病情较轻、不符合诊断标准的,不要进行申报,以免增加个人费用负担。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冒名顶替参加鉴定,骗取特殊慢性病待遇,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的,取消慢病申报资格五、鉴定地点 虎林市人民医院阳光大厅

虎林市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8月22日

如果觉得《【通知】关于开展度虎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的通知》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