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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邑县度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的通知

时间:2018-10-21 0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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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参保单位:

根据《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商丘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人社〔〕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开展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集中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申报时间

10月15日 至 11月15日

申报地点

夏邑县人民医院医保科联系电话:

0370-6666990

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医保科联系电话:

0370-3027010

夏邑县中医院医保科联系电话:

0370-6225737

申报病种

可随时申报的6个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冠心支架植入术后、陈旧性心梗搭桥术后、抑郁症、精神分裂症);

每年定期、集中申报24个病种(Ⅱ期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糖尿病并发症、脑血管后遗症、陈旧性心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肝炎活动期或肝硬化、支气管哮喘、结核病、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综合症、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小儿脑瘫、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进行性肌肉萎缩、重症肌无力、干燥综合症、心脏瓣膜置换术、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申报条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上述疾病诊断条件的,可申请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新申请者需在所选定医院医保科填写《夏邑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评审申请表》一份,提供近一年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病情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等),办理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采集照片)。已申报病种期满参加年审的,出具诊断证明,其他条件同新申请。

其他事项

1、由于今年统一置换慢性病卡,老卡未到期的也需要填写《年审表》并开具诊断证明,办理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采集照片);

2、职工重特大疾病患者统一年审换新卡,到定点医院填写《年审表》并开具诊断证明,办理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采集照片);

3、申报人档案如不完整通知后应及时补充完整,申报档案不真实或不符合申报病种要求的予以退回,不予评审;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实行定点管理,申请人必须在我县内选定一家职工定点医院做为门诊就医机构。

监制:苏海生 编审:焦华璞 责编:臧丽丽 谷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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