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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学说:掌握病因与发病的规律

时间:2024-04-19 2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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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所指的病因,就是指引起疾病的原因。病因学说主要是研究病因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的学说。中医探求病因的主要方法有,详细询问法和辨证求因法,根据病因的发病途径、形成过程等,将病因分成四大类,即外感病因、内伤病因,病理产物形成的病因以及其他病因。

中医病因学的基本概念

因的概念,是指引起疾病的原因,又称为致病因素。如《医学源流论·病同困别论》曰:“凡人之所苦,谓之病;所以致此病者,谓之因。”引起疾病的原因很多,中医认为主要有六淫,疠气、七情、饮食、劳逸、外伤,寄生虫,药邪、医过,先天因素。这些因素都可影响或破坏人体内部各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环境之间的相对平衡协调状态,产生疾病,疾病过程的本质是病因与人体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疾病的发生与演变绝不是病因单方面作用所决定的,不同的个体对病因的伤害作用、对抗和转化的反应不同。病因的含义实际上包括了影响与作用于致病原和机体双方的因素.

病因学说的概念,是指研究病因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的学说。病因性质,是指不同病因具有不同的特性。致病特点,是指不同的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形态结构、功能活动、物质基础所反映的临床特征。一般来说,病因性质决定致病特点,致病特点反映病因性质。故研究病因性质和致病特点对于诊断和防治疾病具有重要意义。

中医探求病因的方法

中医病因学是以阴阳平衡的整体观为基础的,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对病因的认识方法上。中医病因学不仅用直接观察病因的方法去认识病因,而且更重要的是根据病埋反应来建立病因的概念。

中医学认为,任何疾病的发生,都是某种致病因素影响和作用于患病机体的结果;任何证候都是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患病机体所产生的某种病态反应。任何疾病或证候都是有原因的,没有原因的疾病和证候是不存在的。各种致病因素的性质和特点不同,致病后机体的反应各异,所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也不尽相同,为认识疾病的病因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中医认识病因时,除了了解其可能作为致病因素的客观条件外,主要是以各种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分析疾病的症状、体征,并与各种病因的性质、特点相类比,抽象推求病因,这就是辨证求因。辨证求因是中医认识病因的特点,也是探求病因的主要方法。中医探求病因常见的方法有两种。

1.询问求因法 即详细询问发病的经过及其有关情况,推断其病因。这类求因法多来自于病人的主观感觉,如是否受凉,情绪有无波动,饮食是否失节,有无外伤,诸如此类,都可一问而知。此法简单、方便,容易获得病因,但受限制因素较多,如病人主观感受有所忽略,或叙述不清,或难于体察,或不能表达(神志异常等病人)均可影响病因探求。

2.辨证求因法 是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进行综合分析,推求病因。其中,一方面使用类比的方法,把病人表现的症状、体征与各种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相比较,发现与某一致病因素相似而做出判断,如发现病人具有游走不定、变化多端等特征的临床表现而确认病因为风邪。另一方面是按辨证的方法,对病人表现的症状、体征进行病机分析,从而综合、概括、判断为某种病因。如病人表现有不思饮食、腹胀便溏、头身困重、舌苔白腻等症状,通过病机分析,认为此乃湿邪重浊黏滞,导致脾失健运所致,便可判断病因为湿邪。

辨证求因是以病因作用于人体后的临床表现为依据的,因此辨证求因的“因”与实际感受的病因有时并不一致。此种病因已不是某种单一的致病因素,而是代表多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的综合性症状反应,已经不是一种表面现象,更趋向于揭示疾病的本质。这样探求病因的方法,不仅避免了由于历史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不能深入细致探求病因的缺陷,而且顺应了中医辨证论治的精神,使探求病因与辨证冶疗紧密结合。

审因论治就是在辨证求园的基础上,通过推求病因,认识疾病本质,从而确立冶疗方法。同时,又是对辨证所求之因的实践验证。由于辨证求因是从整体观念出发,辩证地分析,据证探求病因,比询问法运用更为全面、广泛,故为中医探讨病因的主要方法。

由此,中医病因学方法论具有三大特点,即感性直观、整体性和合理推测性。

历代医家对病因分类的方法

在中医病因学的发展过程中,对病因怎样分类,历代医家都提出过不同的方法。

(1)《黄帝内经》把复杂的病因分成阴阳两类,分类根据病因采源和瘸邪侵犯人体的不同部位。凡属自然因素(风雨寒暑)形成,首先侵犯人体外部肌表的病因,为阳;凡病人本身行为不当所形成(如饮食、起居、房室不节、情志影响),首先伤及人体内部的病因,为阴。《内经》的这种分类方法,启迪后世医家“阴邪”“阳邪”概念的建立以及疾病“三因”理论的提出。

(2)汉代张仲景《伤寒杂病论》根据病因来源,结合传变,将病由归纳为三条。《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云:“………客气邪风,中人多死,干般疢难,不越三条。

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一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都尽。”以病邪的致病途径和传变层次进行分类,以经络脏腑确立内外,即由经络受邪传人脏腑的为内因,由皮肤受邪传入血脉的为外因。

(3)晋代医家陶弘景提出“一为内疾,二为外发,三为它犯“。为以后陈无择的三因学说奠定了基础。

(4)隋·巢元方等所着的《诸病源候论》对传染病的致病因素有所发挥,并提出了“乖戾之气”这一新概念。

(5)南宋的陈无择综合了古代医学,突出地总结了病因学说,根据病因性质,致病类别创“三因学说”理论。陈无择以天人表里立论,根据受邪后发病的途径分成三类:外邪致病归属外因,情志致病归属内因,其余原因归属不内外因。这种分类法,较为全面地概括了各种致病因素的致病特点,对宋以后病因学研究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6)现代对病因的分类:现中医基础理论根据发病途径、形成过程将病因分成三类18种。①外感病因:即指六淫(风、寒、暑、湿、燥、火)。②内伤病因:即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③其他病因:即指劳逸失当、饮食失宜、水湿痰饮、淤血、外伤。(另有一些病因也有提及:寄生虫、药邪、医过、先天因素等)

中医病因学中,许多病因通过与自己的对立面相比较而确定,同一因素具有致病性和非致病性这样的二重性。如风、寒、暑、湿、燥、火对患者的机体属六淫致病因素,但对未病的机体则为自然界正常的气候,属六气。七情是人体对外界事物所做出的正常情感反直,并非病因。若在强烈,持久的精神刺激下,致机体气血紊乱,脏腑功能失调,产生了疾病,那么,这时的情绪变化对患病机体来讲则为病因。其余饮食、劳逸致病或不致病的道理与此相同,均体现了中医学关于病因的辩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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