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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时间:2018-06-30 09: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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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方案》明确,至,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到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一起来看,专家如何解读——

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培训主体优势

积极承担职业技能提升重任

勇于承担重任,

积极开展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

企业职工培训,对于稳定和改善就业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企业国内外市场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也因此被摆到了国家有针对性开展三类重点人群职业技能培训的首位。

《方案》提出:要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通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培养适应企业长远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我国的行业企业是广大技能劳动者的用工主体,最了解生产岗位的能力要求,了解员工的履职能力状况,进而了解员工的履职能力差距。因此,行业企业也自然成为提升劳动者职业素养、职业能力的培训主体。

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是国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必然要求。行业企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路线、方针、政策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承担起新时代所赋予的历史重任;要始终坚持充分发挥用工主体作用的培训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善履职能力差距的培训需求;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挖掘自身潜力,推广业已成熟的工作经验和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好职工培训工作;要注意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育满足企业需要的新型劳动者,不辜负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的殷切期望。

借助政策突破,

将企业职工培训发展推向新阶段

《方案》在动员全国各个方面的资源,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任务的同时,关注到了行业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的发展性难题,并在技能提升、产教融合、技能评价、经费提取、资金支持、容错保护等方面,给予了许多政策保障,有的配套政策甚至较以往有明显突破。

首先,《方案》明确提出: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企业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并承诺政府按照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或支持,以激发培训主体的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其次,《方案》在加强政府引导激励方面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安全技能、转岗转业等培训,以及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第三,《方案》明确要求:以国家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拿出1000亿元为基础,地方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这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仅如此,《技能提升方案》在重申了企业要将所提取的职教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外,还特别强调了要“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并探索推动企业培训中职教经费提取与政策补贴有机衔接的配套机制。

第四,《方案》明确提出:在严肃工作纪律的同时,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别对待,保护人们在落实工作中想干事、勇担当的积极性,为企业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职工培训工作保驾护航。

第五,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方案》清晰界定了国务院、相关部委、行业企业和群团组织的工作职责,并强调: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评价,推动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贯通,鼓励企业拓宽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通道,提升职业发展空间。

行业企业要充分借助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给予的鼓励政策、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政府对培训和技能提升补贴、职教经费提取8%税前扣除的“落实”、以及企业培训中职教经费提取与政策补贴有机衔接配套机制的探索推动等,扎实开展职工培训,主动与各级政府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将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坚持多措并举,

打造中国高铁工人队伍建设的金名片

中国中车历来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始终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通过构建工作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创新工作方法、搭建成长舞台、培训提升素质等方面工作,逐步健全了包括“成长激励、薪酬分配、价值观导向”在内的激励机制,畅通了全球一体化技能人才标准体系下的“5+5”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培育了一支适应世界高端产品制造技术需要的“中国第一代高铁工人”队伍。

实践中,中国中车坚持开展了注重培训课堂与生产现场“零距离”链接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创新开发了独具特色、注重岗位贡献的技能人才评价标准,认真搭建了注重岗位成才的金蓝领与劳模创新工作室和练兵比武舞台,并积极倡导了“高端育才”和“双师型”技能人才培养的工作新思路,已经构建了以工作业绩考核为核心、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和岗位资质认证为基础、以高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能力和职业态度的具有高铁装备企业特色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为高技能人才茁壮成长营造了良好氛围。

如今,中国中车作为国家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的10家央企之一,正肩负着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神圣使命。就在全国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的当天,我国600公里/小时高速磁浮试验样车在中国中车下线,标志着国家在高速磁浮技术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实践告诉我们,持续保持以高铁装备为代表的我国高端装备制造的研发、制造优势,需要我们以培育“大国工匠”为目标,打造一支技能精湛、作风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下一步,中国中车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方案》的工作要求,以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作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双打造一培育”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多措并举,加强以国际化、智能制造和精益生产为重点的技能人才培训;坚持行政与工会合力推动金蓝领和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健康发展;坚持在“比技能、讲安全、干精品、做贡献”竞赛理念下培育实干型员工;充分借助国家的鼓励政策,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满足企业快速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认真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勇担重任,发挥好中央企业在技能人才培训领域的示范作用,着力培育“德技双优”的高技能人才,打造高铁工人队伍建设的金名片,为提高广大技能人才的职业素质和技能、保障国家稳定的就业环境,为建设适应时代需求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做出新贡献。

作者刘继斌系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副巡视员

职业技能提升的有效途径

——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

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符合《方案》提出的提升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的要求

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对劳动者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撑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来支撑。

《方案》提出: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经过努力到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我们要有很强的技术工人队伍。”“要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始终高度重视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宏大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国家相继出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两年间先后在22个省(区、市)开展两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试点企业约200家,涉及机械、化工、电气、汽修、数控、焊接等近百个工种,培养新型学徒制企业职工约2万人。通过试点,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党的十九大发出了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动员令,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对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作出部署安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要求,人社部与财政部在总结前两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同年10月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在全国普遍推开这一制度,并明确了相应的任务目标。其指导思想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适应培育壮大新动能、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企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为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符合《方案》提出的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的要求

新时期“就业难、招工难”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比较突出,《方案》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提出职业技能培训要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

结合当前就业和经济发展形势,确定培训重点人群是企业职工,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以及作为劳动力市场主体的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并且兼顾其他各类劳动者。

《方案》提出对职工等三类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首先明确的是要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就是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从起到底,力争培训50万以上企业新型学徒,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学徒50万人左右。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符合《方案》提出的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的要求

在工作调研中,我们发现职业培训一直存在着针对性、有效性不强,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联系不够紧密、与实际需要相脱节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难题,需要更好地围绕岗位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将职业培训的工作重点向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倾斜。

《方案》提出至,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还可以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

《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提出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要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可以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使职工培训切实围绕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开展,有效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

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符合《方案》提出的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的要求

《方案》提出,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亦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师傅带徒弟的传承一直是我国技术工人培养的主要方式,新型学徒制在传统的企业师傅带徒这一模式基础上,引入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协同开展培训,并由政府进行激励推动,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是政府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具有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符合《方案》提出的创新职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的要求

《方案》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创新职业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

《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明确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要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积极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新型学徒制试点过程中,企业通过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培训项目与市场需求相对接、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相对接、实操实训与生产实际相对接。同时着重强调通用职业素质的培养和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的培训。有些企业实施“以企业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学习情境”教学方法,教学场地由教室转向“车间”,边教学、边演练、边实战,使技能人才能力更贴近生产实际,减少技能人才适岗时间,人才培养见效快。

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符合《方案》提出的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的要求

一般而言,企业生产任务较重、生产时间不固定等因素导致培训时间不确定,生产任务与培训时间发生冲突,存在“工学矛盾”的情况。

《方案》提出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提出学徒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要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并要求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针对企业一线岗位分散,时间分散等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问题,新型学徒制试点过程中,有的企业采取跟岗教学模式开展理论培训,有的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发手机学习APP进行线上教学,运用企业公共学习平台设立“新型学徒制专班”定时定量推送课程,学员有效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专业知识,建立“新型学徒制专班微信群”,先后邀请专家,在微信群为新型学徒制学员上微课,受到了学员们高度评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符合《方案》提出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激励的要求

《方案》提出: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激励。第一,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第二,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第三,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还可以将拟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工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要积极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

《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要求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明确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由此可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是职业技能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落实《方案》的有力抓手。为此,我们有必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持续开展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将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作为国家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度创新,全力以赴予以推进。

作者佟亚丽

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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